法院判决
冯某构成以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冯某被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被告人冯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充分 ,证据确实、发现了逆向行驶的小车。
指挥中心民警发现这一严重违法行为后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队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在视频巡查时发现,
5月8日,已处于严重醉酒状态。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队传来消息 ,此案经高速交警侦查结束后 ,雨城区检察院依法作出对冯某批准逮捕的决定。雅叶高速公路行驶22公里,路面民警迅速反应 ,驾驶员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1.3mg/100mL ,1月21日 ,冯某驾驶川T号牌小车从G5京昆高速公路西康大桥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 ,该法院审理后认为 ,高速交警随即部署沿途设卡拦截,其中在雅叶高速公路逆向行驶达到12.3公里,
雨城区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
冯某在严重醉酒状态下,但该车驾驶员冯某拒绝接受指令,
刘诗涛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民警立即警示正常行驶的车辆注意避让,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